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23-3-28 20: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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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quip2
-- 样本处理等一批设备竞标(厦门市三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SFCX-017 项目名称:核酸基地结余资金新增补样本处理等一批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核酸基地结余资金新增补样本处理等一批设备;数量:1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发至报名邮箱sfcx0592@163.com,并致电0592-2226006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建议供应商采用非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及时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的指定邮箱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2-222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92-22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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