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20-7-31 10: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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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quip2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厦门思明区疾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SH472 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其他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或承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至 2020年08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1(公交大厦1号楼)7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3、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4、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6号 联系方式:曾工 0592-5906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电话:0592-5822915 ,1 邮箱:1937967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592-5822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