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equi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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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8-1 |
厌氧培养箱(厌氧培养系统) |
1台 |
否 |
人民币118.22万元 |
8-2 |
生化培养箱 |
1台 |
否 |
8-3 |
高压灭菌器 |
1台 |
否 |
8-4 |
全自动机械搅拌不锈钢发酵系统 |
1台 |
否 |
8-5 |
电加热蒸汽发生器 |
2台 |
否 |
8-6 |
风冷式冷水机组 |
1台 |
否 |
8-7 |
高速管式离心机 |
1台 |
否 |
8-8 |
真空冷冻干燥机 |
1台 |
否 |
九 |
9-1 |
1T/H--RO膜水处理设备 |
1台 |
否 |
人民币12.95万元 |
9-2 |
300L夹层锅带搅拌 |
1台 |
否 |
9-3 |
50L槽型系列混合机 |
1台 |
否 |
9-4 |
6㎡板式换热器 |
1台 |
否 |
十 |
10-1 |
L65分体胶体磨 |
1台 |
否 |
人民币50.57万元 |
10-2 |
30B不锈钢粉碎机 |
1台 |
否 |
10-3 |
蒸汽发生器 |
1台 |
否 |
10-4 |
100L高压煮料罐 |
1台 |
否 |
10-5 |
300L水(酶)解罐 |
1台 |
否 |
10-6 |
振动过滤器 |
1台 |
否 |
10-7 |
普通过滤机组 |
1台 |
否 |
10-8 |
精密过滤机组 |
1台 |
否 |
10-9 |
200L球形真空浓缩器 |
1台 |
否 |
10-10 |
离心喷雾干燥机 |
1台 |
否 |
10-11 |
高压泵 |
1台 |
否 |
10-12 |
移动泵 |
1台 |
否 |
10-13 |
50L移动贮罐 |
1台 |
否 |
10-14 |
100L移动贮罐 |
1台 |
否 |
10-15 |
200L移动贮罐 |
2台 |
否 |
10-16 |
300L移动贮罐 |
2台 |
否 |
10-17 |
中试电渗析设备 |
1台 |
否 |
10-18 |
粉剂自动包装机 |
1台 |
否 |
十一 |
11-1 |
超低温冰箱 |
12套 |
是 |
人民币297.00万元 |
11-2 |
液氮罐 |
6套 |
是 |
11-3 |
程控降温仪 |
1套 |
是 |
十二 |
12-1 |
微生物菌种保藏设备 |
144套 |
否 |
人民币96.48万元 |
十三 |
13-1 |
冷库设备 |
1套 |
否 |
人民币88.00万元 |
十四 |
14-1 |
形状测量激光显微系统 |
1套 |
否 |
人民币140.00万元 |
十五 |
15-1 |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
1套 |
是 |
人民币280.00万元 |
合计 |
人民币1312.948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本项目共分十五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包组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06日 至
2019年09月1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米→从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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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06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伍小姐,吴工 |
联系电话:020-87687030,020-8768440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8094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
传真:020-87685201 |
邮编:510070 |
(三)采购人: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
地址:先烈中路100号58栋 |
联系人:代老师 |
联系电话:020-87682434 |
传真:020-87684587 |
邮编:51007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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