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市环境监测站(进口)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市环境监测站(进口)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LZCGK2012-04
公告日期:
2012年3月19日17时49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采购内容: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 1套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格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招标货物生产厂商、或驻国内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9、在四川省内有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时间: 2012年 3月 20日至2012年4月1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地点:
地点: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4月17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联系人:李先生
其它内容:
购买标书时请带上介绍信和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