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12-3-15 16: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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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quip2
-- 核酸检测系统招标(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 核酸检测系统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 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 核酸检测系统 竞争性谈判采购 2 、招标内容:共一包 核酸检测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 、招标编号:2012(2011)-15-9-J 4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 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 ,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1〉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2〉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且注册证上的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3〉配套核酸检测试剂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证,且注册证上的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5 、售后服务要求:设备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全套合法审批资料以备查验,以下设备免费质保2年,供应商定期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及一般故障排除技能的培训,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校准服务。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设备发生故障时,工程师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不影响正常工作。 6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验收后支付95%,质保期二年后再付余下5%。 7 、讲标时间: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制作PPT 进行10分钟的讲标。 8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9 、标书售价为4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投标时间:
1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12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 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3 、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4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5 、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6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7 、 投标、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六层开标室 18 、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41号 邮 编:030001 电话:0351----3098088 传 真:0351-3035366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宋亦雷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技术咨询人: 牛恩娟 联系电话: 13643661098 19 、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 太原政府采购网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