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新回顾(发布时间:2012-3-7 15: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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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quip2
-- 电解质分析仪等招标(会昌县妇幼保健院) 根据会昌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现就其病人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除颤监护仪、全数字便携式超声诊断系统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招标编号: GZJD2012-HC-X013 ( 二)招标内容: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3. 投标人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法人资格证明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复印件盖鲜章);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投标人必须提供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清晰复印件盖鲜章)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 2012 年3月6日— 2012年3月12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路老检察院三楼)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份,邮寄购买者,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需要电子文档的,请在传真汇款凭证时注明。 (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2%向采购单位缴交。 (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2 年3月13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路老检察院三楼) 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七)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会昌县湘青路老检察院三楼 联 系 人:刘冬林 电 话:0797-5627966 13237072772 传 真:0797-5627966 邮 编:342600 开户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510208019022161626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会昌支行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