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原件备查)(2)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