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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采购
项目编号:FZDD-2018-JJ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92-83928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区甘棠南路 6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先生 0792-83928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15779258850
代理机构地址: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规格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佐证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24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4日 14:00 至 2018年04月2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2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卫生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DD-2018-JJ009)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采购 | 1 | 台 | 2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2.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佐证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8年4月19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3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15779258850 ,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 4月24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开标厅;
5. 磋商时间:定于2018年4月 24日 15:00时整(北京时间);
6. 购买磋商文件时授权人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须附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成交投标人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8.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0792-83928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779258850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92-8392894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