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LXD-2016-ZC-022
计划编号:吉财采计X[20160315]-0160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化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一包:全自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二包: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采购预算价:一包:人民币12万元,二包:人民币:20万元。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资质;
(4)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按下述地址洽购。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近年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近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投标文件定于2016年4月20日13时(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招标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6年4月20日13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
联 系 人:周建华
电 话:04332811700
地 址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前进路70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 3848号
购买标书及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