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液相色谱原子荧光
联用仪采购
发布时间: 2016-02-19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采购,标书编号:ZJZC-(2016)公
字第0014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02月19日--- 2016年02月26日,上午09:00-11:30 下午
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
口)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中“附
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1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
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400000元。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可以为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地址:镇江市新区港南路333号
联系人:孙平辉 电话:0511-83996050
六、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给镇
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
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
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
裙楼3楼 第三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6年03月11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3/11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
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0511-85026007 传 真:0511- 85026965
十一、项目联系人:张怿韡
联系电话:0511-85027009 传 真:0511-85020602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8453000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