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平远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平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招)项目(采购编号:GZSWMZ15HG11005C)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平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重招)项目
2、数量及采购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
1套 |
¥60.00万元 |
经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
备注:以上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3、用途:用于医疗检测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人可对所报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但不允许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标文件时间:2016年1 月 11 日至2016年1 月 15
日9:00-17:00时(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技术办(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帐号: 4400 1728 6600 5300 07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丽都支行
财务联系人:蔡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199199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2月 1 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月 1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6年 2月 1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限:从2016年 1月 9 日至2016年 1月 15 日止
六、投标人(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八、招标文件编制人:黄剑辉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
采购人:平远县妇幼保健院 |
电
话:0753-2199199 |
|
传
真:0753-8669061 |
|
联系地址: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
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联系地址:平远县 |
邮编:514021 |
邮编:514600 |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