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代理商需具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投标申请表2份。并提供以上加盖公章证件复印件一份。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收取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01月18日。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
5.3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通辽市方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通辽市东顺路第十一中学东门对面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0475-220449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 户 行: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胜利路支行 |
账 号: |
102901201110003661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通辽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
地 址: |
通辽市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947590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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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