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委托,就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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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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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编号:XINB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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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596.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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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气相色谱仪一台 |
40.0000 |
0.0000 |
40.0000 |
全自动样品消化系统一台、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一台、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系统一台 |
158.0000 |
0.0000 |
158.0000 |
四级杆高分辨串联质谱仪一台 |
398.0000 |
0.0000 |
398.0000 | |
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0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A包:四级杆高分辨串联质谱仪一台 B包:气相色谱仪一台 C包:全自动样品消化系统一台、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一台、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系统一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本项目所投产品(四级杆高分辨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系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其他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打印机”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兼投兼中,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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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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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报名其他条件:(一)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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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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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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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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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回执码及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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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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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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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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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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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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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96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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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气相色谱仪一台 |
4000.00 |
2015年12月29日 |
全自动样品消化系统一台、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一台、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系统一台 |
15800.00 |
2015年12月29日 |
四级杆高分辨串联质谱仪一台 |
39800.00 |
2015年12月29日 |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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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8:30至2015年12月31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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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九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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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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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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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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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九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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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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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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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大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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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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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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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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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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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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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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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穆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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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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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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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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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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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6263070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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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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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dl_xinb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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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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