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医疗检验设备(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智能型离子色谱仪、霉菌培养箱、细菌培养箱、马弗炉、顶空进样器、智能一体化蒸馏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24,53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有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要求;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中下载)、已按期进行年度公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医疗设备生产证书、公司法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接受报名。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000元。6、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电汇到指定专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2月15日17:00时前,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约定时间以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投标人在2015年12月16日17:00时前,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约定时间后,不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汇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否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7、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8、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12月7日提供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华明物流园 |
邮政编码: |
028300 |
联 系 人: |
徐女士 |
联系电话: |
0475-4224507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奈曼旗财政局非税收入资金专户 |
开 户 行: |
内蒙古银行通辽奈曼支行 |
账 号: |
125601201110000236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奈曼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 址: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
邮政编码: |
0283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847958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