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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经落实,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云县疾控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招标概况
2.1招标范围: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离子色谱仪一台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2.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 日历天。
2.3
供货地点:云县疾控中心。
2.4交货方式: 安装验收完成。
2.5本次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6
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为72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
供应商所供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相关认证证书及经营许可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及能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合法有效身份的相关证明】;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
2.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并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等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必须具有良好售后服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果制造企业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同一个制造企业不得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期限为2015年12月03日至12月10日,请投标人于 2015年12月03日至12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沧江园旁)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套,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营业执照、(7)税务登记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9)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3日上午09:00时,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宋科强
联系电话:139883878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银河大道实力郡城1-A2商铺
联系人: 杨喻喻
电 话:0883—88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