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0722】-7684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研究所的委托,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研究所进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二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并通过媒体发出采购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采购编号:JLXD-2015-ZC-145
项目名称: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研究所进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二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两包:一包:进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预算价:45万元人民币;二包:进口测汞仪,预算价:40万元人民币(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证及缴费证明)原件、近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5.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6.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若邮寄需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7.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13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16日13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
9. 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研究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81号
联
系
人:孙老师,电话:0431-856716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联
系
人:肖经理,电话:18584326317
购买标书及谈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