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5]085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口液质联用仪及离子色谱系统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JXYCCG-2015-085-1;JXYCCG-2015-085-2
2、项目名称: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口液质联用仪及离子色谱系统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
3、项目预算:285万元整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号 |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控制价 |
第一包 |
JXYCCG-2015-085-1 |
进口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杆质谱联用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
240万元 |
第二包 |
JXYCCG-2015-085-2 |
进口离子色谱仪系统 |
1 |
套 |
45万元 |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制造商授权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四、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4月21日17:3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六、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500万部分按照1.1%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4、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5、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70526752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宜春南路298号附9号
联系人:聂俊峰
电话:0795-2586977 15070515252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