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HHBG2015009号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编号:中盈招字20150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招字2015014
3、招标内容:
包号 | 产品(项目) 名 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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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 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 | 1 | 套 | 经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台 | 经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全自动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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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热释光个人剂量检测系统 | 1 | 套 | |
C包 | 加压电离室巡测仪 | 1 | 台 | 经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医用X射线装置性能检测系统 | 1 | 套 | 经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包,可根据自身情况投上述一个或多个包,但投标人对所投包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4.1.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新有效的);
4.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3或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3或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12月-2015年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具有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3所投设备涉及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及报名资料:
5.1、获取时间:2015年3月12日—2015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
5.2、获取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巡津新村7号金碧街道巡津新村社区办公楼7楼。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我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及报名费后3天内以快递方式寄出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4、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14: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开标大厅(蒙自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车辆管理所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 购 人: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师 电话:0873-
3749063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
联系电话:15752043243 传真:0871-63109623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巡津新村7号C栋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