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编号:GMTC15JMZHG0002JO、包1至5采购编号分别是:XHGPC2014№281、291、282、292、27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各包最高限价为:包1呼吸机39万元;包2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65万元人民币;包3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152万元人民币;包4荧光免疫分析仪48万元;包5脉动真空灭菌器4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及相关服务(详细见用户需求书);
2. 数量:医疗设备(一批:呼吸机、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荧光免疫分析仪、脉动真空灭菌器各一套)采购及相关服务;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详细见用户需求书)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5. 本次采购货物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5脉动真空灭菌器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详细见用户需求书),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进行投标亦可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一个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一个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是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商或具有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直接生产厂商参加投标,则不允许其代理商参加);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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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下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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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9时30分;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7室;递交时间:2015年4月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2日9时30分;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7室;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三、招标文件公示/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钟先生(招标二部) 采购人联系人:邓主任电话:020-66341729
、66341728
电话:0750-6662213
传真:020-66341738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
号东照大厦3
楼 邮编:51004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