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东光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医疗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SXZ14373
采购人名称:东光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东光县青年路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8978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2单元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57865
采购数量:
包一:血凝仪1台,12导心电图机1台,调剂台1台,手术器械台1台,台式超声诊断仪1台,便携式超声诊断仪2台,离心机5台,手术床2台,显微镜2台,制氧机4台,妇科检查床1台;
包二:X光机4台,X线机遥控电视系统1台,肛肠多功能检查治疗仪1台,血球分析仪3台;
包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4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台;
采购用途:医疗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东光县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血凝仪、12导心电图机、调剂台、手术器械台、台式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离心机、手术床、显微镜、制氧机、妇科检查床X光机、X线机遥控电视系统、肛肠多功能检查治疗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许可证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应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以较早报名的合格单位为准);
6)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则制造厂家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外,代理商还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商授权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开标及中标后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全程必须是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留存投标人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两套。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候。(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光县中国银行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猛、周雪军
联系方式:13933108886
传真电话:0311-83857865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雅丽 电话:0317-781599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5786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