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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液质联用、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招标(广东质监局)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5-1-7 15:13:00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的委托,对 2014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及与食品相关产品有关的计量检定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HW-1412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及与食品相关产品有关的计量检定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432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包组一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一套

人民币230.00万元

包组二

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一批

人民币153.70万元

包组三

热电偶热电阻温度计自动检定装置、万能工具显微镜、无线验证仪

一批

人民币59.5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包组一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一套

人民币230.00万元

包组二

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一批

人民币153.70万元

包组三

热电偶热电阻温度计自动检定装置、万能工具显微镜、无线验证仪

一批

人民币59.5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包组一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一套

人民币230.00万元

包组二

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一批

人民币153.70万元

包组三

热电偶热电阻温度计自动检定装置、万能工具显微镜、无线验证仪

一批

人民币59.5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包组一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一套

人民币230.00万元

包组二

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一批

人民币153.70万元

包组三

热电偶热电阻温度计自动检定装置、万能工具显微镜、无线验证仪

一批

人民币59.5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7日起至20151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28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月28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2014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及与食品相关产品有关的计量检定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20-28842163

电话:

020-38835114

传真:

020-28842162

传真:

020-388351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363号

邮编:

510060

邮编:

510000

开户行:

-

帐号:

-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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