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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红外光谱仪采购招标(广东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4-9-29 13:25:0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461ZH01CL4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929日至20141010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ZH01CL49

3.  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红外光谱仪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人民币29万元

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6.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投标人可以是所投设备(红外光谱仪)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供核查)

6.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929日至20141010,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3.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8.3.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4102014:30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1020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开标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联系人:陆女士

系电话:0756-2139012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

项目咨询:姚先生

招标文件售卖及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赵小姐

联系方式:0756-26384990756-2638497

邮政编码:519000                              

电邮:CL2638498@163.com

传真:0756-263849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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