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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C85N05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 169.0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分三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包1.包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包3投标人应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企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年09月02日至2014年09月0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包3投标人应出具维保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或具有原生产制造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文件,或技术合作协议,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企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09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 | ||
电话: | 0752-2396092 | 电话: | |
传真: | 0752-2396063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邮编: | 516001 | 邮编: |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瑞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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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0 1718 1360 5300 4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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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