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GX2014-049明溪县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明溪县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MGX2014-049
2.招标项目内容:医疗设备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搏装置 |
壹套 |
28万元 |
详见标书 |
明溪县医院 |
小邝 |
13860576099 |
二 |
全自动脱水机 |
壹套 |
42万元 |
三 |
全自动酶标仪、洗板机及全排生物安全柜 |
各壹台 |
20万元 |
注:投标人按合同包分别制作标书,对所投合同包的内容必须完整。投标文件按不同合同包分别封装。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2014年
9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注:供应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时间同步)。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图书馆附楼三楼
5. 联 系 人:熊小姐 戴小姐
6. 联系电话:0598-8955586 0598-8255787
传 真: 0598-8252001
电子信箱 :smgxzb1@126.com
7.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及本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第一、三合同包:
(1)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5)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6)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合同包:
(1)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该产品有效的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6)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按规定必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明溪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明溪县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
9.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明溪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10.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明溪县民主路459号政府大门进左侧楼梯上五楼)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200元(每包),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售标书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023831
13.投标保证金:第一合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第二合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三合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在2014年9月5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的方式交纳至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谢绝现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合同包号,未按时转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退还。(注: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未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的按未缴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 位 名 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单 位 账 号:100242658260010001
单 位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14.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会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