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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计量质量检测所的委托,为其“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 标书编号:SMS-192014013
二、 简要内容:
2.1 业
主:上海市奉贤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2.2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招标内容: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包件号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包件一 | 1.1 | 顶空进样器 | 1 | 套 |
包件二 | 2.1 | 全自动双道注射泵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套 |
2.2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套 | |
包件三 | 3.1 | 蒸发残渣恒重仪 | 1 | 套 |
3.2 | 气体渗透测试仪 | 1 | 套 | |
3.3 | 电子轴偏差测量仪 | 1 | 套 | |
3.4 | 金属镀层测厚仪 | 1 | 套 |
2.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报名单位须是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3.3具有良好的使用信誉;具有中国境内本地区的技术支持能力;提供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代理商投标必须获得制造商的授权;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如不满足资格标准则废标。
四、 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2 相应设备制造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1.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标书。
五、 招标文件将在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
5.1 发售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4日止,
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发售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6室
5.3 联 系
人:陈玮萍
5.4 联系电话:021-62490945*105
5.5 传 真:021-62482855
5.6 电子邮箱:chwp@shjl.org
5.7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虹口支行
5.8 帐 号:
316735-03002043954
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4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13:30时止(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4室
九、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十、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4室
以上招标、投标、开标顺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