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检验仪器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字(2014)00301
采购文件编号:NXZC2014-G008-A1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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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离子色谱仪 | 1 | 详见标书 | 980000 | |
2 | ICP光谱仪 | 1 | 详见标书 | 698000 | |
3 | 酸纯化仪 | 1 | 详见标书 | 137000 | |
4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1 | 详见标书 | 185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6月17日至2014年06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经国家税务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投标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7月09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开标时间: 2014年07月09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联系人 | : | 包双柱 |
联系电话 | : | 0482——8234537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 | 开 户 行 | : | 建行乌兰浩特五一支行 | | 账 号 | : | 15001626640059555555 | 2. | 账户名称 | : | | | 开 户 行 | : | | | 账 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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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所 |
地 址 | : | 乌兰浩特新区 |
邮政编码 | : | 137400 |
联 系 人 | : | 毕天森 |
联系电话 | : | 15144915888 |
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