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农垦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A包)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19号、20、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西双版纳农垦医院的委托,对“西双版纳农垦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A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农垦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A包)
项目编号:【旺招采字】BN2014/19-001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交货日期(含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全部产品免费质保(保修期),且不得低于1年。
六、交货地点:西双版纳农垦医院;
七、分包情况:本项目分包,本包为A包;
八、采购内容:
详见后附采购清单。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需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授权书,若为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需提供产品生产声明书。
2、供应商需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在有效供货期内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并将全部所投产品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及时送达,所采购全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供应商应免费在不延误时间的情况下从速更换,并应承诺在最短时问内做出响应,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供应商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业绩或成功案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4年6 月6
日至2014年 6月15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纸质档内容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纸质档为主。并且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书面解释,逾期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后果。)
3、购买招标文件时除携带“九、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相关证照、资料外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7)上述第(1)至(6)项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 6月 25日 9时00分
2、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发布。
十三、相关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西双版纳农垦医院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2622
2014年6月6日
西双版纳农垦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全自动酶标仪 | 1 | 台 |
| 酶免洗板机 | 1 | 台 |
| 医用冷藏箱 | 1 | 台 |
| 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 1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