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宜阳县公安局DNA实验室项目设备进行招标采购。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4] 31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DNA实验室项目设备,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DNA实验室主设备,二标段为DNA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三标段为DNA实验室空气净化及全排风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人在河南省具有分(子)公司(或有一定相关技术实力的代理商),能够为招标人提供长期快捷的售后服务;
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项目主要设备的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
6、一、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应注明具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质,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制定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7、投标人应具备同类行业DNA实验室设备中标并投入使用的成功案例(附合同原件)。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五、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同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等及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3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2014年4月24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聂先生 0379-63130166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张先生 0379-6893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