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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兰考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兰考县畜牧局的委托,对河南省兰考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兰考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货地点:兰考县畜牧局。
2.5货物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
2.6招标内容: 兰考县畜牧局农产品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三个包(内容如下):
A包:前处理仪器设备及小型检测设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及其他。
B包:大型通用分析仪器及其他
C包:采样、流动检测车
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
3.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5、A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针对本次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产品彩页及资质证明文件。
B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针对本次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产品彩页及资质证明文件。
3.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需要在有效期内)此项开标时提供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 月13 日至 2014年 1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A、B包制造厂商授权和产品彩页及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叁份。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A包RMB 壹万 元整,
B包:RMB 壹万 元整, C包:RMB 贰仟 元整。
4.4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兰考县信用联社阳光分社
账 号:00000 1040 5941 0318 0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2 月 26 日 09时 30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和《兰考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畜牧局
联 系 人:
电 话: 13403789326
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371-2597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