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余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余江县中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
余江县中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设备面向国内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FZZD-YJ-016-A
项目名称:余江县中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设备
二、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总预算(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A包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进口产品) | 1 | 台 | 395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
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本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14年1月 27 日登录鹰潭市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ytggzy.jiangxi.gov.cn/ytzbw/)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上传截止时间【2014年1月 27 日23:59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ytggzy.jiangxi.gov.cn/ytzbw/),逾期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并已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是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开标时投标人都应提供下列资料的全部原件供评委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审查,以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保证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人的需求。并且在投标书中应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进口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投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提供进口产品品牌授权书及进口产品相关证明。
5、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出口报关单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未提供上述资质原件,或所提供的资质原件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伪造的资质原件证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七、开标时间为2014年 1 月 28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递交CA证书时须现金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包300元。
八、 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余江县建设局一楼,建设路9号)。
九、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 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余江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鹰潭市余江县建设西路D31号
联 系 人:孔志辉 15083676668 传 真:0701-589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