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专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内财购准字(电子)[2013]06245号”批准,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大学委托,拟对其专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专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MAC2013102
三、采购预算:叁佰柒拾柒万元整
四、资金来源:国库集中支付
五、采购项目内容、分包情况、预算如下: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1 | 气相色谱仪等设备 | 123.00万 |
2 | 激光粒度仪等设备 | 126.00万 |
3 | 制备型高效液相等设备 | 128.00万 |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经营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01月10日每天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1月16日下午14:3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标书购买须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原件)
1、 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 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5、 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实行许可证制的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外埠企业如不能前来可以将以上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我公司邮箱,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01月1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106号兴安丽景2号楼9楼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内蒙古大学
联 系 人:宫老师
电 话:0471-4992381
2、 招标代理: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春艳
电 话:0471- 3678978
传 真:0471- 3697510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106号兴安丽景2号楼9楼
十二、银行信息
1、 招标代理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款需汇入此行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
户 名: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52414701241
行 号:104191014056
汇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 采 购 人 履约保证金需汇入此行
开 户 行:呼和浩特市建设银行呼伦南路支行
户 名:内蒙古大学
帐 号:150017066670500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