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超纯水机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超纯水机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询价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超纯水机采购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BXCX20131202;
3. 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
4.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92号;
5. 采购项目内容:超纯水机 数量1台。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4. 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经销授权证明(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不必出具此证明);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0日,每工作日8:30—15:00时整。
报名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处。
五、答疑会时间
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30日14:30时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处。
注:须技术人员参加答疑会。
六、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本项目以现金方式收取报价保证金,报价时需携带报价保证金(现金方式)方可参加询价会。
财务室联系电话:0414-4879180 。
七、报价截止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1月02日09:30时整。
2. 报价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1。
3.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1,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中含有文本和电子版(光盘)形式询价采购文件各一份。
八、凡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4-4879518
传真:0414-4879518
邮政编码:117000
电子邮箱:bxzfcgzx@163.com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5日
注:若公告内容与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不符,以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询价小组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