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全自动血液培养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培养仪
标书编号:ZZC2013-G14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申请购置的全自动血液培养仪1套。
1.一般描述
1.1该系统是一个全自动非侵入性的培养系统,用于病人血液和体液标本细菌、真菌的检测、同时可以用于痰液及血液的结核分枝杆菌培养的检测。
2. 检测原理
2.1★ 采用侦测细菌或分枝杆菌生长过程中的代谢产物CO2的产色检测技术 ,连续监测培养瓶,每10分钟扫描检测每个瓶位一次, 为使用者提供早期检测结果 。
2.2检测计算方法共 3种:阈值(延迟放瓶功能)、速率、连续加速度。
2.3系统直接检测瓶底的感应器,准确侦测、及时报告培养瓶内是否微生物的存在和生长,也可以直接目测培养瓶底的颜色变化判断细菌的生长状况。
3. 设备
3.1★仪器可以随时在任何位置放置培养瓶, 至少可处理240个培养瓶,并且4个培养箱可独立设置功能(血培养和结核分枝杆菌培养)。
3.2培养瓶在35-37°C孵育,系统连续振荡同时连续监测。
3.3每一个培养瓶测试槽底部都有一个装载感应器,可自动即时监测载入或取出的培养瓶位置。
3.4操控组件通过触摸式显示屏进行培养瓶信息资料的存取。
3.5仪器以屏幕显示和声音自动提示操作者阳性瓶和阴性瓶,并且可以通过屏幕观察细菌的生长曲线,提早告知临床结果,以便用药。
3.6操控组件可以带6个孵育组件,样本容量最多扩展至1440培养瓶。
3.7外接激光打印机可以打印病人报告和培养瓶反应曲线。
4. 培养瓶
4.1每一个培养瓶内底部都装有一个可供自动微生物监测系统之用的密封的感应器。
4.2★培养瓶为塑胶瓶包装,防止培养瓶的破裂造成污染,增强了使用者的安全性,具有吸附抗生素的功能,并且细菌和真菌的培养在同一培养瓶内生长,无需专用真菌瓶,有效的避免了由真菌感染而照成的假阴性标本。
4.3仪器的性能和敏感度,符合国际标准 。血液和体液样本的培养实验获得FDA 认证。
4.4瓶上的标签包含了下列相关信息:培养基的类型、培养瓶的编号、有效日期、批号和厂商名称。
4.5培养瓶的ID号也是条型码,是每一个瓶唯一的识别代码,可按虚线将标签部分撕下 ,既方便病人又便于瓶子的跟踪。
4.6培养瓶的保存期从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18个月。
4.7每一批培养瓶都附有一致性或质控文件。
4.8免费提供血培养分级报告软件。
带★的为必备技术要求,不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3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1:00-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丹、许霞慈、陶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2:0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吴丹、许霞慈、陶宏 联系电话:0512-58699071
采购单位联系人:柳春娣 咨询电话:0512-5638029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