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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南部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晓市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0277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门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43138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南部分中心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1341Q288243Z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核准函:东财函〔2013〕492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货物名称:
第五包: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招标编号:0686-1341Q288243Z/5)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概算金额 |
1 |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 1台 | 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肆佰壹拾元整 |
第六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招标编号:0686-1341Q288243Z/6)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概算金额 |
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台 | 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元整 |
采购用途:主要用于实验室检测。
简要技术要求:1.光谱仪主机系统:应为火焰-石墨炉一体机
2.光学系统:短焦距聚光,全密闭避光调光系统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第五包: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
(4) 国家要求的本设备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同品牌同型号三个及以上的销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5) 国家要求的本设备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 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7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请贵方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所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 月9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 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4年1 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张博 李琛
联系电话: 010-65043138
传真: 010-6591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