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分析检验仪器 | 有效期: | 2013-12-02 至 2013-12-09 |
撰写单位: |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郭雪 |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分析检验仪器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分析检验仪器(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31101715-LNCY2013154)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电位滴定仪 | 见技术参数 | 1 |
2 | 全自动测汞仪 | 见技术参数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90天 |
交货地点: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位置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生产厂商及代理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不是项目需求中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30开始发售。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下列原件购买文件:上述各类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竞争性谈判文件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十楼10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贵和街46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24-2542905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房间)
项目联系人:郭雪
办公电话:024-22847877-801 办公传真:024-228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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