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YXZ-HW-13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及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15.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一 | 核酸检测试剂 | 一批 | 296万元 |
二 | 电热恒温震荡水槽等设备 | 一批 | 19.1万元 |
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 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三) 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子包一);
(四) 依法取得相应设备经营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子包二);
(五) 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28日8时30分起至 2013年12月17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POS机刷卡)(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2月17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 时(注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周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血站 |
电话: | 020-38878043 | 电话: | |
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盛泰南路血站大楼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
开户行: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帐号: | 0206 1753 0000 0021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