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并有原件备查。 (2)、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壹万元整(¥61万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零贰仟伍佰元整(¥30.25万元),合同包3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伍万肆仟元整(¥55.4万元),合同包4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陆仟元整(¥41.6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