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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农业大学的委托,就教学实验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69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A:便携式GPS 1台,PH计 1台,半自动剪叶机 1台,恒温恒湿培养箱 2台,智能型光照培养箱 1台,色谱柱 1套,图形工作站 1台,轮式拖拉机 1台;
项目B:全身肌肉解剖模型 1套,全身各器官模型 1套,人体经络模型 1套,男性人体骨骼模型 2套,女性人体骨骼模型 2套,医学教学挂图 2套,棒框实验仪 3台,镜画仪 3台,深度知觉测量仪 1台,注意分配仪 1台,动觉仪、遮眼罩1套;
项目C:马福炉 1台,真空干燥箱 1台,土壤养肥速测仪 1台,凯式定氮仪1台,药品柜 1台,智能激光粒度分布仪 1台,数显恒温水浴锅 1台,移液器 1套,微动操作仪(可投进口) 1台,PCR仪(可投进口) 1台;
项目D:数控超声波清洗机 1台,超低温冰箱 1台,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锅 1台,凝胶成像分析系统 1台,实验台1 1台,实验台2 1台,实验台3 1台;
项目E:LED照光系统 1套,噪声仪 2台,溶解氧 1套,紫外分光光度计 2台,计算机 15台,数显光照培养箱 1台,数码单反套机 2套;
项目F:二氧化碳恒温摇床(可投进口) 1台,禽胚转基因显微注射系统(可投进口) 1套,孵化器 2台,纤维光源 1台,体视显微镜 1台,脑立体定位仪鸟类适配器 1台,高速颅骨钻 1台;
项目G:电热恒温培养箱 1台,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1台, 立式高压灭菌器 1台,组织捣碎机 2台,电瓶式喷雾消毒机 1台,离心机 1台,电动连续分液器2台,显微镜 30台,水浴锅 1台,兔鼠两用解剖架 3台,胚胎移植枪 2台,高压灭菌锅 1台,显微示教系统 1套,高压灭菌锅 1台,分析天平 2台,分光光度计4台,醋酸纤维膜电泳槽 2台,四通道生物信号系统 4台,小型台式离心机 4台,小型单冲压片机 1台,电子天平 2台,石蜡包埋机 1台,滴定仪 1台,酸度计 1台,旋转蒸发器 1台,测汞仪 1台,电子天平 3台,手轮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台,电热恒温培养箱 1台,显微镜 6台,电热恒温干燥箱 1台,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 1台,水平净化工作台 1台,离心机 4台,压力蒸汽灭菌锅 1台,小型电子天平 2台,数显恒温水浴锅 2台,电子天平 1台,超声波清洗机 1台;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注:登记时注明所投标段,如需更改标段请在开标前联系;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更改标段,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3年
7 月
8 日起至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楼五层500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68267685 传真:0371-68267888
招标文件联系人:焦老师 翟老师 电话:0371 – 67061111 68267664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楼五层504室。
七、其他说明: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