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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建湖县环境保护局PM2.5分析仪器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环境保护局PM2.5分析仪器等设备采购
标段划分:1 个 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内容:PM2.5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臭氧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采样装置、机柜(包括导轨配件)、耗材、正版SQLSERVER2005数据库及最新版API、AQI计算分析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笔记本电脑各1台
供货地点: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供完全部货物并安装结束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原产家针对本项目(CO、O₃、PM2.5分析仪、臭氧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的授权书;
(2)、投标人所投分析仪器设备(CO、O₃、PM2.5分析仪)需提供相关分析仪器EPA认证证书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3)、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申请人在国内投标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转包交由他人完成。
四、报名时间地点: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投标单位确认报名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三日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投标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
如该项目招标公告需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姜广建
手 机: 0515-86268704
代理机构: 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 腾
电 话: 0515-80617766 18851544466
监管机构: 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5-80618020 0515-80609919
七、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下载
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报价确认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