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生物器材论坛 http://www.bio-equip.com/
内容: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0851-1261QY20B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货物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医疗设备 |
一批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
人民币70万元 |
注:
1、货物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所招设备【听力计、便携式肺测试仪、余氯、二氧化氯分析仪、风速检测仪、电子天平、物质测定自动进样器】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2、本项目公示期自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www.qycg.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上公布。
五、供应商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其中所投产品(听力计、移动测听室、便携式肺测试仪、物质测定自动进样器、麻醉呼吸机、呼吸机、母婴监护仪、半自动化学发光免疫系统)均应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证书。若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为非生产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生产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需提供以下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听力计、便携式肺测试仪、麻醉机、呼吸机、母婴监护仪、半自动化学发光免疫系统。
5.4 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关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5 提供2013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3-3813 002-812
传真:0763-3813 090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邮编:511515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3-582792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