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畜牧局委托对正阳县2010年乡镇兽医站扩建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正政采招【2012】09号
2.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A | 1 | 电子天平 | 台 | 1 | 用于称量重量 |
2 | 数显恒温载物台 | 台 | 1 | 保持恒定温度 |
3 | 恒温水浴锅 | 台 | 1 | 保持恒定温度 |
4 | 数显恒温磁力搅拌器 | 台 | 1 | 搅拌物体 |
5 | 恒温箱 | 台 | 1 | 保持恒定温度 |
6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台 | 1 | 烘干水分 |
7 | 自动双重纯水蒸馏器 | 台 | 1 | 提炼纯净水 |
8 | 电子万用炉 | 台 | 2 | 加热物体 |
9 | ★电视显微镜 | 台 | 1 | 检测精液质量 |
10 | ★精子密度仪 | 台 | 1 | 检测精液质量 |
11 | 微量移液器 | 套 | 1 |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快速筛查检测 |
12 | B超 | 台 | 1 | 检查疾病 |
13 | 饲料抽样工具 | 套 | 200 | 开展饲料和活畜抽样 |
14 | 猪尿抽样工具 | 套 | 200 | 开展饲料和活畜抽样 |
15 | ★细菌鉴定仪 | 台 | 2 | 快速诊断 |
16 | 动物扑杀器 | 台 | 25 | 处置疫情 |
B | 17 | 摄像机 | 台 | 5 | 调查取证 |
18 | 照相机(普通) | 台 | 20 | 调查取证 |
19 | 照相机(高清) | 台 | 4 | 调查取证 |
20 | 投影仪 | 台 | 3 | 用于技术推广、培训讲课 |
C | 21 | ★电动车 | 辆 | 42 | 交通 |
带“★”产品,经销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厂商直接开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以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 上述带“★”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授权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3.4 企业注册资金均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
3.6 带“★”产品,经销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厂商直接开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以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3 年 1 月 5 日至 2013 年 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 。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投标使用”等字样)。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 伍万 元,B包人民币 叁万 元,C包人民币 伍万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 1 月 22 日 17:00 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否则无效)。
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 15:00 时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韩 彬 黑小巧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11.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0396-8939507
正阳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96-8906559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