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其所属青岛市药品检验所所需2012食品药品检测仪器招标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T-20121130-007 (QDFZ201208010)
2、项目名称:2012食品药品检测仪器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数量:1台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 气相色谱仪(含顶空进样器) 数量:1台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 气相色谱仪(含ECD检测器) 数量:1台
第四标段主要内容: 半自动溶出仪 数量:2台
第五标段主要内容: 氮气发生器 数量:1台
第六标段主要内容: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 数量:1台
第七标段主要内容: 原子荧光仪 数量:1台
第八标段主要内容: 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 数量:1台
第九标段主要内容: 正置生物显微镜 数量:1台
第十标段主要内容: 原子吸收光谱仪 数量:2台
(注: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标段为进口产品)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70万元,第二标段65万元,第三标段50万元,第四标段70万元,第五标段25万元,第六标段22万元,第七标段15万元,第八标段12万元,第九标段12万元,第十标段 148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十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十 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开标现场提供授权书原件);
5.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2年12 月 21 日起至2012年12月 31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2年12 月 31 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3年 1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0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1 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药品检验所
地 址:青岛市隆德路7号
电 话:85720932
联 系 人: 楚敏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泰州路23号康嘉国际公寓1号楼605室
E-mail: qdfazheng@126.com
电 话:(0532) 68658103 /15318889887
传 真:(0532) 68658103
联 系人:赵江娟 叶银 金文礼
邮政编码:266000
开 户名: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江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3720 0557 2018 0100 26543
2012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