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18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云南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2012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 资项目结余资金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YZ2012135501178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2012135501178 ;
2.2 招标内容: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2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结余资金货物采购项目,共 6 个 包 【 其中第 06 包( GM300 水果蔬菜研磨机),现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系统和总局所属事业单位提升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专项 2012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 13 包( GM300 水果蔬菜研磨机),招标编号为: YZ2012104701135/13 】
投标人可 按照包号对一个或多个包号的货物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列明投标内容,投标人需对所投包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用途 | 备注 |
01 | 电子鼻分析系统 | 1 | 食品特征香气检测 | 货物使用部门:云南局技术中心 |
02 | PFPD 检测器 | 1 |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的高选择性定量检测 |
03 | 氮气发生器 | 1 | 为 GC-MS 供氮气 |
04 | 氢气发生器 | 1 | 为 GC 供氢气 |
05 | 零级空气发生器 | 1 | 为 GC 供零级空气 |
06 | GM300 水果蔬菜研磨机 | 1 | 农兽药残留前处理制样装置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 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3.2 本次招标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3 投标人所供货物应在近三年( 2009 年 -2011 年)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3C 认证制度等相关认证制度,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0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北京时间)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 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04 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授权书、联系方式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12 月 19 日 08:30 ~ 09:30 (北京时间)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19 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为 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 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晶、鹿雯
联系电话: 0871-5342015
传 真: 0871-5311009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 号办公楼 304 室
邮政编码: 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 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