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 行政事业单位 所需 食品营养与检测设备 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 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 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食品营养与检测设备 公开招标采购
2 、招标内容:共四包
第一包:定氮蒸馏装置(1 个),水分活度测定仪(1 个),密度计(2 个),马弗炉(1 个),电子消毒柜(1 台),手持式折光仪(5 个),粘度计(2 个),液相色谱仪(1 个),三层烤箱(2 台),亚硝酸盐检测仪(1 台),高精度自动折光仪(1 台),硬度计(2 个),均质器(1 个),烘箱(1 台),酥皮机(2 台),温湿度计(5 个),索氏提取器(1 个);第二包:菌落计数器(5 个),水浴锅(4 个),冰箱(1 台),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1 台),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1 个),显微镜(11 个),移液枪(套)(5 套),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水处理设备)(3 个),超纯水仪(2 个),离心机(2 个),超净工作台(2 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4 个),超声波清洗机(2 台),霉菌培养箱(2 个),振荡器(5 个);第三包:水份快速测定仪(5 个),高压灭菌器(5 个),箱式电阻炉(1 个),电热套(20 个),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1 个),旋转蒸发仪(含真空泵)(5 个),组织捣碎机(1 个),超净工作台(2 个),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1 套),ph 酸度计(10 个),植物样品粉碎机(1 个),气流烘干器(5 个),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 套),托盘天平或药物天平(10 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重金属分析(1 个);第四包:气体检测设备(1 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 、招标编号:2012-20-5-G
4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 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资质要求:第一包至第三包
〈1〉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水份快速测定仪、超净工作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显微镜、超纯水仪、PH酸度计、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高压灭菌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液相色谱仪、 亚硝酸盐检测仪、高精度自动折光仪、液相色谱仪、索氏提取仪、定氮蒸馏装置、水分活度测定仪 必须提供合法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 在山西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包
〈1〉 产品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2〉 非本地供应商应在太原市工商局注册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供相同产品在其他单位或企业使用的证明材料。
5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11 月22 日 — 2012 年12 月7 日 (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6 、标书售价为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 、第四包现场勘查及答疑时间: 2012年12月10日 下午 15:00
现场勘查及答疑地点: 太原市阳曲县侯村乡赵庄村侯村垃圾卫生填埋场
现场勘查及答疑联系人: 李浩杰 联系电话: 13513645945
8 、投标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上午8:00—9:00
9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2 年12 月18 日 上午9:00
10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 、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 、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登记备案。
15 、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6 、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编:030001
招标程序咨询人:李 婧0351-3098088
路 莎0351-309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