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因教学发展需要,根据黄石市政府采购办“黄财采计【2012】2810号”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对化材学院生物、化学实验室相关设备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物、化学实验室相关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HBLG2012023
3、项目内容:见下表
标段 | 序号 |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01 | 1 | X射线衍射仪 | 1 |
02 | 2 | 荧光显微镜(带品牌电脑和打印机) | 1 |
3 | 高清晰度数码生物显微镜(带品牌电脑和打印机) | 2 |
4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1 |
03 | 5 | 微生物厌氧培养系统 | 1 |
6 | 超声波破碎仪 | 1 |
7 | 细胞融合仪 | 1 |
8 | 气流粉碎机 | 1 |
9 | 发芽干燥箱(套) | 1 |
10 | 微波超声紫外光组合萃取仪 | 1 |
11 | 万能粉碎机 | 1 |
12 | 冰箱 | 3 |
13 | 大容量台式离心机 | 3 |
14 | 电泳仪 | 1 |
15 | 水平电泳槽 | 1 |
16 | 恒温振荡器 | 1 |
17 | 全自动菌落/显微细胞分析仪 | 1 |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2、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5、投标人近伍年内经营类似项目至少叁项;
6、第一标段投标商还应具备如下条件(提供相关证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外生产厂家在中国的代表处或分公司或国外生产厂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代理(提供国外生产厂家签署的产品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所投设备具备国内销售许可证并经注册,
3)投标方近五年内在国内提供过同类机型,并有良好声誉。
4)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设备不应是试制品。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应由银行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供应商近伍年内经营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叁份及以上。
7、进口产品制造商还应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安全许可证影印件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该型号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影印件(CCC证书)和所投设备的FDA证书以及制造商资格声明等。
8、第一标段投标商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外生产厂家在中国的代表处或分公司或国外生产厂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代理(提供国外生产厂家签署的产品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书)等证件。
2)投标人所投设备具备国内销售许可证并经注册等证件。
3)投标方近伍年内在国内提供过同类机型的合同书至少叁份。
4)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设备不是试制品等证明材料。
以上条款在资格预审时已提供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加盖了我校预审后的印鉴,可视为原件,否则在复审时应提供原件供评委审核。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 11 月16 日---2012年 12 月 4 日,每天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湖北理工学院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 12 月5 日上午9时整
开 标 地 点:黄石市综合招投标中心5楼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理工学院
联系地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北路16号
联系人: 阮老师 柳老师
联系电话:0714-6354355 0714-6353564
湖北理工学院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湖北理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