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拟对巩义市疾控中心所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巩财招〔2012〕108号
二、招 标 人:巩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招标代理: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内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册资金在贰佰万元及其以上的生产或经销该产品的企业,经销企业应具有生产厂家代理商资格或经营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十、报名时应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每份招标文件2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国巩义网。
十二、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25597698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