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 鄂财采计 [2012]5314 号 " 计划函要求,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中心)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食品检验检测装备能力提升二次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WHZCZB2012-119-1
2 、招标项目名称: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检验检测装备能力提升二次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套) | 备注 |
一 | 1 | 自动索氏浸提仪 | 1 | 原装进口 |
2 | 厌氧培养箱 | 1 | 原装进口 |
3 | 旋转蒸发仪 | 1 | 原装进口 |
4 | 全自动固液测汞仪 | 1 | 原装进口 |
二 | 1 | 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 | 1 | 原装进口 |
2 | 气相色谱仪 | 1 | 原装进口 |
3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 | 1 | 原装进口 |
4 | 全在线预浓缩 - 凝胶净化 - 定量浓缩联机系统 | 1 | 原装进口 |
5 |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1 | 原装进口 |
注:
1 )、本项目共分二个包,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对一包内的货物进行拆分投标。投标、评标和授标以包为单位。
2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详细的设备明细清单及价格(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本)。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制造厂商或销售商应在国内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48 小时内响应维护能力,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一个 ( 含 ) 以上的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销售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制造厂商或销售商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应提供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进行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并提供详细的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3) 投标人投标的设备单价达到或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根据财政部财办库【 2003 】 38 号文件要求,同一厂家对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唯一授权。
5)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要求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
2012 年 11 月 6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26 日 , 每天上午 8:30 到 12:00 ,下午 14:30 到 17:00 (节假日除外),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108 号附 3 号广泽中心五楼)公开出售。
2 )售价: 300 元 / 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2012 年 11 月 27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108 号附 3 号广泽中心五楼)(同开标地点)
7 、开标时间: 2012 年 11 月 27 日 下午 14:00 时 ,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108 号附 3 号广泽中心五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李 娟
电 话: 027-8789765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 伟、苏 嵘、吴勇军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108 号附 3 号广泽中心五楼
(武昌办公地点)
邮编: 430077
联系电话: 027-87819169 、 87360813
传 真: 027-87360813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帐 号: 12790 54338 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