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仪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GPCGD123104HG148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 (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仪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 项目 编号:GPCGD123104HG148F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粮油品质检验所仪器采购
三、采购预算:200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用途:检验研究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汕头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中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酶标仪、面筋测定仪、粉质仪、纯水机、旋转蒸发仪 )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29日起至2012年11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1月19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联系人:卢/吴先生
电话:020-6279 1631/3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gdgpc@yahoo.com.cn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