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2-47DNA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2143HG2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47DNA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数量、用途、期限及技术要求)
1、数量:1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详见用户需求书
包组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项目预算(万元) |
一 | 1 | DNA 测序仪 | 1 | 套 | 允许进口产品 | 254 |
2 | 数据分析终端 | 6 | 台 |
3 | PCR 扩增仪 | 4 | 台 |
二 | 1 | 全自动样本卡处理系统 | 1 | 套 | 允许进口产品 | 213.44 |
2 | 台式高速离心机 | 5 | 台 |
3 | 超纯水装置 | 1 | 套 |
4 | 超净工作台 | 2 | 台 | |
5 | 涡漩混匀仪 | 4 | 台 | |
6 | 气溶胶吸附器 | 2 | 台 | |
7 | 恒温混匀仪 | 8 | 台 | |
8 | 恒温冰浴仪 | 2 | 台 | |
9 | 家用冰箱 | 5 | 台 | |
三 | 1 | DNA 实验室专家管理系统 | 1 | 套 | | 130 |
2、用途:DNA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所有包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原厂合法授权文件;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小组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 1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联系地址:
邮编:510091 邮编: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帐号:见招标文件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