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的委托,对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丹政采标(2012)公字第3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环境监测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30万元
四、采购内容:
PM2.5β射线颗粒物分析仪2台,臭氧分析仪2台,一氧化碳分析仪2台,能见度仪2台。
五、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商或经设备生产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 所投仪器须通过EPA或CMA或CPA或TUA或CE等国家级权威计量部门或国家级环保部门认证;
4.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六、付款方式:
完成安装调试后,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正式通过验收后半个月内付中标价的90%,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余款。
七、报名方式、标书获取及时间:
1 、报名方式、标书获取: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材料,否则将不予接受。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2 、报名及标书获取时间:
2012 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超过截止日期将不予接受】
报名及标书获取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13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8:30—9:00】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9: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二、开评标时间:2012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9:00】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马蔚华 采购人联系人:江浩
电话:0511-86906230 电话:0511-86523770
传真: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